交通局「我看得見您 您看得見我 See & Be Seen」交通安全宣導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 聯絡人:吳偉杰
交通安全 你我有責:我看得見您 您看得見我 臺北市政府提醒您,為維護行人安全,機車請勿行駛騎樓或人行道,如需停放,須以牽行方式;行經路口時,車輛應停讓行人先行,行人亦應專心通過,共同營造友善有禮用路環境。 1. 騎樓人行道不騎車,行人安全有保障,友善通行你我一起來。 2. 車輛近路口請減速,停讓行人先通過,行人專心過馬路路口更安全。 3. 左轉車先過路口中線再轉彎,確保用路安全。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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