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大隊114年度「公開節電計畫及執行成效」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 聯絡人:楊雅慧
(一)節能計畫:臺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據「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召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會議,檢視本大隊用電增加原因、執行現況、推動節能措施並討論後續精進策略,朝節能目標持續邁進。 (二)實施做法:本大隊召開節電會議時,節電措施討論如下: 1、各單位耗電燈管汰換為LED省電燈管。 2、各分隊定期檢視,清洗冷氣機。 3、本大隊各樓層飲水機,設定下班後18時起至隔日上班上午7時止,調整為暫時休眠狀態,假日期間皆設為休眠狀態。 4、熱水器於夏季期間,調整熱度設定上限為40度。冬季提高至45度。 5、電梯使用設定為,上班日上午7時3台全開,下午18時關閉1台,21時起關閉2台;假日只開啟1台,有勤務再調整開放。 6、各組室中心辦公場所冷氣用電規定:上午9時,設定26-28度;下午17時30分,溫度設定27-28度,並關閉1台空調設備。 7、本大隊熱水循環馬達或調低溫度,二擇一。 8、本大隊各組室中心之組長與主任皆為用電管理人,加強宣導同仁節電,本(總務)組與督察組於每月上、下半月不定期檢查各單位用電情形, 檢查項目包括: (1)冷氣溫度設定及開啟時段是否依規定使用。 (2)下班後或無人使用時冷氣、燈光、電腦是否為關閉。 (3)各樓層公共空間電源使用是否有浪費情形。 (三)節電成效:檢視本大隊114年度10-12月用電量,與113年度同期相比,114年10月相較113年10月增加1,291度、114年11月相較113年11月減少17,604度及114年度12月相較113年12月減少46,433度,數據顯示114年度10-12月用電量相較113年10-12月用電量逐月顯著減少;以114年12月與113年12月相較,單月已減少46,433度,相當於15.37%,持續推動節電措施,以利減電成果更有效達成年度能源指標目標。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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