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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停放私有產權之防火巷能不能取締?

有關本市防火巷之違規取締業務係建管處權管,自107年5月11日起,防火巷如有違停車輛須移置,本局即配合支援提供拖吊車及從業人員到場,並由該處人員指揮執行(因非屬道路範圍,不適用道路管理處罰條例,不另派遣員警到場),後續之申訴或其他相關事宜由該處人員依權責處理,可逕洽1999轉2711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