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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隊隸屬於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置大隊長、副大隊長,下設6組3室1中心、3個直屬分隊、14個配賦分隊,組織架構圖如下: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組織架構圖

大隊長  副大隊長  行政組  督察組  執法組  事故處理組  綜合組  總務組  秘書室  勤務指揮中心  會計室  人事室  直屬第一分隊  直屬第二分隊  直屬第三分隊  大同分隊  萬華分隊  中山分隊  大安分隊  中正第一分隊  中正第二分隊  松山分隊  信義分隊  士林分隊  北投分隊  文山第一分隊  文山第二分隊  南港分隊  內湖分隊

 


 

本大隊各單位職掌如下:

大隊長:綜理大隊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

副大隊長:襄理大隊業務。

一、行政組:交通警察勤務之規劃、交通義勇警察、交通助理員管理與運用、一般行政及其他機關有關交通管理之協辦事項。

二、督察組:交通勤務督導考核、員警風紀維護、警察常年訓練暨交通專業教育與訓練、其他有關督察、警衛及安全勤務事項。

三、執法組:違反交通法令之規劃取締、督導、統計評核、公路監理及刑事業務之協辦等。

四、事故處理組:交通事故處理與調查、資料處理與研析及相關業務事項。

五、綜合組: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清除移動式道路障礙、行人、慢車及道路障礙違規裁罰之相關事項。

六、總務組:依法辦理有關總務及後勤工作事項。

七、秘書室:資訊系統規劃與發展、電腦軟硬體設施操作管理與維護、資訊教育訓練與諮詢服務及其他資訊管理事項、秘書、研考業務、出納管理業務。

八、勤務指揮中心:依法辦理聚眾活動與治安、交通、災難事故等情資或案件之蒐報及狀況處置。

九、會計室:依法辦理本大隊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十、人事室:依法辦理本大隊人事管理事項。

 

直屬分隊職掌如下: 

一、直屬第一分隊:故障、肇事、擋道車輛服務性移置排除、執行幹 ( 巷 ) 道道路障礙整頓、清除、配合協助道路障礙清除、拖吊、協助專案性違規停車拖吊。

二、直屬第二分隊:指揮本市停車管理處租用之民間拖吊車執行違規停車舉發、拖吊。

三、直屬第三分隊:機動巡邏查報路況、突發性交通壅塞機動疏導、執行各項臨時勤務、專案執法勤務、執行特種警衛勤務。

 

配賦分隊職掌如下: 

一、大同分隊: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二、萬華分隊: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三、中山分隊: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四、大安分隊: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五、中正第一分隊: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六、中正第二分隊: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七、松山分隊: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八、信義分隊: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九、士林分隊: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十、北投分隊: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十一、文山第一分隊: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十二、文山第二分隊: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十三、南港分隊: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十四、內湖分隊: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