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障礙物認定標準:
占用道路之移動式障礙物處理,指住戶商家之花盆、破桌椅、拒馬等移動式道路障礙物(一般性);或洗車、修車業者占用道路修配及洗滌車輛行為(營業性)。
二、道路障礙物檢舉方式:
以110報案電話或書面方式,提供確實地點、占用時間及事實(占用),向轄區分局 或本大隊檢舉,當派員前往查處,以維本市交通秩序。
各轄區分局交通組電話 單位 | 電話 |
大同分局交通組 | 2557-9094 |
萬華分局交通組 | 2331-9054 |
中山分局交通組 | 2541-4453 |
大安分局交通組 | 2325-8475 |
中正第一分局交通組 | 2331-9080 |
中正第二分局交通組 | 2375-1883 |
松山分局交通組 | 2579-0391 |
信義分局交通組 | 2723-4894 |
士林分局交通組 | 2881-5185 |
北投分局交通組 | 2891-2325 |
文山第一分局交通組 | 2938-1859 |
文山第二分局交通組 | 2931-7501 |
南港分局交通組 | 2788-2857 |
內湖分局交通組 | 2790-34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