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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道路障礙物案件認定標準、檢舉方式

一、道路障礙物認定標準:

 

占用道路之移動式障礙物處理,指住戶商家之花盆、破桌椅、拒馬等移動式道路障礙物(一般性);或洗車、修車業者占用道路修配及洗滌車輛行為(營業性)。

 

二、道路障礙物檢舉方式:   

 

以110報案電話或書面方式,提供確實地點、占用時間及事實(占用),向轄區分局 或本大隊檢舉,當派員前往查處,以維本市交通秩序。

 
各轄區分局交通組電話
單位
電話
大同分局交通組 
2557-9094
萬華分局交通組
2331-9054
中山分局交通組
2541-4453
大安分局交通組
2325-8475
中正第一分局交通組
2331-9080
中正第二分局交通組
2375-1883
松山分局交通組
2579-0391
信義分局交通組
2723-4894
士林分局交通組
2881-5185
北投分局交通組
2891-2325
文山第一分局交通組
2938-1859
文山第二分局交通組
2931-7501
南港分局交通組
2788-2857
內湖分局交通組
2790-3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