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已責請本分局思源所至案址周邊加強公車未緊靠道路違停取締,以維交通秩序。 公共運輸處回復: 已責成本市市區公車業者要求所屬駕駛員行經站區時需依規定停靠站位上下乘客且務必儘量緊鄰路緣停靠,以維護民眾乘車權益及公車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