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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自113年1月18日(四)起停止收繳應到案處所為本市行為地分局之行人慢車道路障礙(第69 ~ 84條)交通違規罰鍰

本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自113年1月18日(四)起停止收繳應到案處所為本市行為地分局之行人慢車道路障礙(第69 ~ 84條)交通違規罰鍰,民眾可透過超商、智慧支付平台等多元繳納管道繳費(詳情請至本大隊官網「首頁>申辦服務 >交通違規案件>行人慢車路障違規繳款」項下查詢),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