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隊隸屬於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置大隊長1人、副大隊長2人,下設6組3室1中心、3個直屬分隊、14個配賦分隊,預算員額1087人,組織架構圖如下:
本大隊各單位職掌(預算員額數)如下:
大隊長( 1 人):綜理大隊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
副大隊長( 2 人):襄理大隊業務。
一、行政組( 13人):交通警察勤務之規劃、交通義勇警察、交通助理員管理與運用、一般行政及其他機關有關交通管理之協辦事項。
二、督察組( 7 人):交通勤務督導考核、員警風紀維護、警察常年訓練暨交通專業教育與訓練、其他有關督察、警衛及安全勤務事項。
三、執法組( 41 人):違反交通法令之規劃取締、督導、統計評核、公路監理及刑事業務之協辦等。
四、事故處理組( 38人):交通事故處理與調查、資料處理與研析及相關業務事項。
五、綜合組( 30 人):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清除移動式道路障礙、行人、慢車及道路障礙違規裁罰之相關事項。
六、總務組( 18 人):依法辦理有關總務及後勤工作事項。
七、秘書室( 25 人):資訊系統規劃與發展、電腦軟硬體設施操作管理與維護、資訊教育訓練與諮詢服務及其他資訊管理事項、秘書、研考業務、出納管理業務。
八、勤務指揮中心( 15 人)依法辦理聚眾活動與治安、交通、災難事故等情資或案件之蒐報及狀況處置。
九、會計室( 7 人):依法辦理本大隊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十、人事室( 10 人):依法辦理本大隊人事管理事項。
直屬分隊職掌(預算員額數)如下:
一、直屬第一分隊( 47 人):故障、肇事、擋道車輛服務性移置排除、執行幹 ( 巷 ) 道道路障礙整頓、清除、配合協助道路障礙清除、拖吊、協助專案性違規停車拖吊。
二、直屬第二分隊( 63人):指揮本市停車管理處租用之民間拖吊車執行違規停車舉發、拖吊。
三、直屬第三分隊( 114人):機動巡邏查報路況、突發性交通壅塞機動疏導、執行各項臨時勤務、專案執法勤務、執行特種警衛勤務。
配賦分隊職掌(預算員額數)如下:
一、大同分隊( 43 人):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二、萬華分隊( 38 人):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三、中山分隊( 64 人):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四、大安分隊( 75 人):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五、中正第一分隊( 72 人):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六、中正第二分隊( 42 人):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七、松山分隊( 47 人):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八、信義分隊( 52 人):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九、士林分隊( 50 人):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十、北投分隊( 40 人):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十一、文山第一分隊( 27 人):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十二、文山第二分隊( 25 人):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十三、南港分隊( 33 人):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
十四、內湖分隊( 48 人):交通指揮疏導管制、稽查取締違規行為及事故處理、交通安全維護等各項工作。